※招、決標
一、招、決標方式簽核
1.採購金額=預算金額(核定總經費之85%)+後續擴充經費(自動計價excel 連結)
2.採購金額公告金額(100萬)以上: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限制性招標 ,準用最有利標決標。
參考檔案:第22條第1項第9款限制性招標簽
3.採購金額未達公告金額且在公告金額1/10(10萬)以上:
採購法第49條公開徵求廠商提供企畫書,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決標。
參考檔案:第49條公開取得招決標方式簽
參考檔案:辦理最有利標採購招標案異質性分析表
二、辦理招標
1.準備招標文件
投標須知及補充投標須知
契約範本(爲督促廠商把握詳細評估工作時間,合約書中請附加以下罰則規定)
期末審查結論為須進行書面審查者,倘乙方未於審查會規定期限內回覆書面審查資料,
審查結果視為不通過,需再進行第2次期末審查。第2次期末審查結論仍為不通過,需再
進行第3次期末審查或第2次期末書面審查結果仍不通過,需再進行第3次期末審查者,
其第3次期末審查(含)以後之委員審查費概由廠商負擔,並於第2次期末審查次日起,
計罰逾期罰款。
作業規範(詳細評估、補強設計及監造)
提供本次詳評標的校舍之初評資料(請學校從初評報告書影印或至校舍耐震資訊網下載)
2.招標文件參考範本:
校舍耐震資訊網專案網站、工程會招標文件範本
3.成立評選委員會及工作小組:
評選(審)委員:工程會學者專家資料庫及國震中心歷年擔任詳評審查委員之專家學者
參考檔案:評選委員簽
4.是否訂定底價或價格是否納入評選等問題請詳最有利標作業手冊
三、簽核審查費等行政業務支用內容:
1.經費金額:詳評總經費之15%
2.支用範圍:
*審查費、交通費、印刷費、一般事務費…(教育部98.5.6函、98.5.13函)
*招標之評選(審)委員及審查會議之審查費(教育部99.11.12函)
*「集中審查」方式協助詳細評估審查工作之臨時人員(或工讀生「工作費」及保險費。
參考檔案:審查費等行政業務支用內容簽、詳評經費之單價計算方式及支用範圍
四、本案進度管控
1.採購金額未達公告金額各校請於8月26~9月4日間決標。
2.採購金額在公告金額以上各校請於9月11日前決標。
3.預計進度填寫
*期初報告:決標後20日(如8/27決標,9/16交報告)
*期初審查:決標日30日(如827決標,初審9/26)
*期末報告:決標後決標後60日(如8/27決標,10/26交報告)
*期末審查:決標日+70日(如8/27決標,期末審11/5)
*完成審查:決標日+94日(如8/27決標,完審11/29)
※決標、簽約
一、注意承攬廠商有無「詳細評估作業講習參訓證書」
1.可在承攬後再參加講習(不可以於招標或評選時,因沒有參加講習證書而拒絕承攬)
2.注意講習參訓證書有效期限
3.參訓證書影本要留存或放入合約中(日後審計單位會查核)
二、正式公文要求承攬廠商依約履約(公文稿參考檔案)
1.報告書送達期限(期初報告:決標次日起第20日、期末報告:決標次日起第60日)
2.發文請副知教育局及永春國小
3.決標後請即連結以下網址決標情形調查表及決標資料表,填寫完整廠商及學校聯絡人
詳細聯絡資料,以利安排審查通知事宜。
決標情形調查表單、決標資料表
三、申請帳號:承攬廠商詳評結果上傳用
1.準備文件:(電子檔)
帳號申請表(校舍耐震資訊網下載):廠商填寫帳號申請表並轉交學校。
由學校彙整「帳號申請表」與掃描「契約書影本含甲、乙雙方及標的物名稱」─
封面或(標的物名稱頁)、決標紀錄、雙方用印處
2.於決標次日起30日內將上述文件傳送教育局工程營繕科嚴雅郁小姐
(yayu132@taichung.gov.tw)彙整通知國震中心。
※參加審查會議
一、注意送達日期:請承攬廠商用公文送達
二、審查時間、地點以公文通知各校,各校請正式公文要求承攬廠商準時到場進行簡報
(審查前1日,請再以電話提醒廠商)。
三、審查時間、學校配合事項及學校應付費用將先以mail通知各校。
公文安排時間為表定時間,到場時間請以mail通知之實際到場時間為準。
四、乙方承攬人負責簽證者應親自出席審查會,並依期初審查報告內容做20分鐘簡報。
五、審查時應帶費用及資料
1.審查費用及領據:由詳評學校帶到現場,按棟給付審查費(非依招標案件給付),
支付每棟(場)3人,召集人2,500元、審查委員2人各2,000元)
2.報告書每棟各5本(委員3人、廠商、學校各1本)及契約書副本乙本。
3.排定負擔之茶水(茶點)、餐盒(便當)、印刷及文具等費用。
4.審查會簽到表(期初簽到表、期末簽到表)紙本
5.審查表電子檔(期初審查表、期末審查表、期末審查書審表)請先mail給荔枝檢查
6.請學校總務主任及協助記錄人員務必到場出席,辦理支付審查費、膳費、印刷文具費用
及審查表紀錄(審查意見打字)等行政作業事宜: 各校到場工作內容
六、審查事項及表件攜回
1.請事先瀏覽報告內容,補強建議方案意見可盡早溝通,或於審查會中提出說明。
2.紀錄(審查表)正本及簽到表掃描,紀錄(審查表)影印,影本交給廠商,正本由學校帶回。
3.現場決定期末審查會議日期
※驗收、結算核銷作業
一、校舍耐震網填報進度。
二、完成驗收作業,製作結算驗收證明書(至少3份),完成逐級核章及蓋印。
1.審查通過後,通知承攬廠商評估結果上傳校舍耐震資訊網,並下載完成上傳之流水編號
2.繳交詳細評估成果報告書、電子檔光碟(報告書及光碟內都要有審查會紀錄(審查表)
*請廠商函文完成履約報告,並將詳細評估成果報告、光碟資料交接給學校。
*學校需依驗收程序簽辦採書面驗收及主驗人員等事宜。
*依詳細評估成果驗收檢核表製作2份,逐項檢核驗收
三、寄送成果光碟、各次詳評會議紀錄(審查表)影本至國震中心。
四、詳細評估驗收完畢後,製作經費支出明細表。
五、依經費核銷規定掣領據(領據金額為實際支付廠商費用及行政作業實際支出金額)。
六、以下核銷文件送教育局工程營繕科請款。
1.領據(依實際支出金額掣據)。
2.支出明細表正本。
3.結算驗收證明書正本。
4.詳細評估成果驗收檢核表正本。
5.列印完成校舍耐震資訊網進度填報之頁面。
6.成果光碟(請先檢查光碟內容是否完整)
7.核定公文及經費表影本(應蓋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