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6日 星期四

115學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申請填報說明

 一、教育部補助學校教育經費統合網站(以下簡稱經費統合網站)首頁網址(https://sca.k12ea.gov.tw/SCA/

二、115學年度計畫填報作業期程
 1. 3/30前為網頁填報測試作業,學校試填資料將於3/30刪除
 2. 4/3~4/23為正式填報時間,各校務必於4/23前完成填報,並下載列印由系統產出之填報計畫逐級核章掃瞄上傳。如上傳檔案非由系統產生之計畫或未核章,將被退件要求重送。
 3. 4/24~5/22縣市預審期間,學校無法看到初審結果。本市初審小組5/4前完成預審及統一退件各校如欲申請退件修正,請於5/14前告知承辦人協助辦理退件。
    4. 5/22前為預審被退件或自行申請退件學校修正補件截止時間,請務必於5/22(五)前完成修正及重新上傳計畫
    5.5/23~6/1為縣市初審期間,無法退回修改或補件,此期間各校亦無法看到初審結果。
三、計畫執行須知:
 1.受補助學校應於教育部國民教育及學前教育署核定公文日期三週內,依核定結果及委員審查意見完成線上修正計畫申請書(含經費概算表) ,並重新列印,再逐級核章後掃描上傳至教育優先區填報網站。以利教育局能列印「各校修正後計畫上傳校數統計表」及掣據函報教育部請領第一期經費,盡速辦理撥款作業。
 2.計畫經審查核定應後之經費支用應依相關規定辦理,非經報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審核同意,不得有改分配或調整補助項目內容事宜,教育局依規需「嚴予列管」。
 3.執行期程:115年8月至116年7月底116年8月31日前,學校應繳交成果報告並上教育優先區填報網站列印「學校經費核結表」經校長核章後,辦理經費核結如有餘款,應依規定繳回
※116年9月30日前,教育局需辦理經費核結
四、各補助項目補助額度及基準暨計畫注意事項,請詳見115學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及本填報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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