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招標簽核:採購金額含核定之補強設計及監造金額
參考檔案:採購金額達公告金額以上簽、採購金額達未達公告金額參考簽
二、辦理招標:校舍耐震資訊網專案網站、工程會招標文件範本
1.作業規範
2.合約文件參考範本
3.是否訂定底價或價格是否納入評選等問題請詳最有利標作業手冊
三、簽核審查費等工程管理費(行政業務)支用內容:
1.經費金額:補助行政作業費用
2.支用範圍:校舍耐震資訊網專案網站
*審查費、「集中審查」膳費(含茶點)及印刷費、文具等一般事務費
(98年2月27日院授人考字第0980061078號行政院函釋)
*校舍耐震能力補強設計審查委員審查費用(教育部98.7.1函檔案)
四、本案進度管控
1.請109年進行補強工程學校盡快決標。
2.預計進度填寫
*期初報告:決標後20日(如2/11決標,3/03交報告)
*期初審查:決標日+30日(如2/11決標,初審3/13)
*期末報告:通過審查後40日(如2/11決標,4/22交報告)
*期末審查:決標日+80日(如2/11決標,期末審5/02)
*完成審查:決標日+110日(如2/11決標,完審6/21)
※決標、簽約
一、注意承攬廠商講習參訓有效期限
1.參訓證書如已過期請承攬廠商需再參加講習
2.參訓證書影本要留存或放入合約中(日後審計單位會查核)
二、正式公文要求承攬廠商依約履約(公文稿參考檔案)
1.報告書送達期限(期初報告:決標次日起第20日、期末報告:期初審查通過次日起第40日)
2.發文請副知教育局及永春國小
3.決標後請即連結以下網址表單,填寫完整廠商及學校聯絡人詳細聯絡資料,
以利安排審查通知事宜。 (https://goo.gl/forms/JkgRkkYOCHMthJKm2)
三、申請帳號:承攬廠商補強設計結果上傳用(市立中小學已轉移系統)
1.準備文件:(電子檔)
帳號申請表(校舍耐震資訊網下載):廠商填寫帳號申請表並轉交學校。
由學校彙整「帳號申請表」與掃描「契約書影本含甲、乙雙方及標的物名稱」─
封面或(標的物名稱頁)、決標紀錄、雙方用印處
2.於決標次日起30日內將上述文件傳送教育局工程營繕科彙整通知國震中心。
※參加審查會議
一、注意報告書送達日期:請承攬廠商用公文送達學校
二、審查時間、地點以公文通知各校,各校請正式公文要求承攬廠商準時到場進行簡報
(審查前1日,請再以電話提醒廠商)。
三、審查時間、學校配合事項及學校應負擔費用將先以mail通知各校。
公文安排時間為表定時間,到場時間請以mail通知之實際到場時間為準。
四、乙方承攬人負責簽證者應親自出席審查會,並依期初審查報告內容做20分鐘簡報。
五、審查時應帶費用及資料
1.審查費用及領據:由學校帶到現場,按棟給付審查費(非依招標案件給付),
支付每棟(場)3人,召集人2,500元、審查委員2人各2,000元)
2.報告書每棟各5本(委員3人、廠商、學校各1本)及契約書副本乙本。
3.排定負擔之茶水(茶點)、餐盒(便當)、印刷及文具...等費用。
4.審查會簽到表:期初簽到表(補強)檔案、期末簽到表(補強)檔案
期初簽到表(詳評)檔案、期末簽到表(詳評)檔案
5.審查表電子檔:請先檢查
5.審查表電子檔:請先檢查
補強:期初審查表檔案、期末審查表檔案、期末複審表檔案、期末書審表檔案
6.審查通過當次需完成補強工程預算總表三方簽名,並請於期末審查時提供工程預算總表檔案。
(工程預算總表空白表、工程預算總表範本、補強工程學生安置計畫範本、臺中市範例 )
7.請學校總務主任及協助記錄人員務必到場出席,辦理支付審查費、膳費、印刷文具費用
及審查表紀錄(審查意見打字)等行政作業事宜。
各校期初審查工作檢核表內容、期末審查工作檢核表內容
六、審查事項及表件攜回
1.請事先瀏覽報告內容,補強建議方案意見可盡早溝通,或於審查會中提出說明。
2.紀錄(審查表)正本及簽到表掃描,紀錄(審查表)影印,影本交給廠商,正本由學校帶回。
3.現場決定期末審查會議日期
※驗收、結算核銷作業
一、校舍管理系統填報進度(補強設計相關單位辦理事項)。
二、寄送成果光碟、補強設計審查資料檢查表、或詳細評估驗收檢核表
6.審查通過當次需完成補強工程預算總表三方簽名,並請於期末審查時提供工程預算總表檔案。
(工程預算總表空白表、工程預算總表範本、補強工程學生安置計畫範本、臺中市範例 )
7.請學校總務主任及協助記錄人員務必到場出席,辦理支付審查費、膳費、印刷文具費用
及審查表紀錄(審查意見打字)等行政作業事宜。
各校期初審查工作檢核表內容、期末審查工作檢核表內容
六、審查事項及表件攜回
1.請事先瀏覽報告內容,補強建議方案意見可盡早溝通,或於審查會中提出說明。
2.紀錄(審查表)正本及簽到表掃描,紀錄(審查表)影印,影本交給廠商,正本由學校帶回。
3.現場決定期末審查會議日期
※驗收、結算核銷作業
一、校舍管理系統填報進度(補強設計相關單位辦理事項)。
二、寄送成果光碟、補強設計審查資料檢查表、或詳細評估驗收檢核表
各次補強設計(詳細評估)紀錄(審查表)及補強工程預算總表影本至國震中心。
三、完成驗收作業,製作結算驗收證明書(至少3份),完成逐級核章及蓋印。
1.審查通過後,通知廠商將補強設計結果上傳校舍管理系統,完成後通知學校進行確認。
2.請廠商函文完成履約報告,並將補強設計成果報告書、圖說文件、成果光碟等資料交接給學校
*報告書及光碟內都要有審查會紀錄(審查表)及工程預算總表掃描檔,成果報告書要有技師簽證、執業圖記。
*學校需依驗收程序簽辦採書面驗收及主驗人員等事宜。
*依補強設計成果驗收檢核表或詳細評估驗收檢核表製作2份,逐項檢核驗收
1.審查通過後,通知廠商將補強設計結果上傳校舍管理系統,完成後通知學校進行確認。
2.請廠商函文完成履約報告,並將補強設計成果報告書、圖說文件、成果光碟等資料交接給學校
*報告書及光碟內都要有審查會紀錄(審查表)及工程預算總表掃描檔,成果報告書要有技師簽證、執業圖記。
*學校需依驗收程序簽辦採書面驗收及主驗人員等事宜。
*依補強設計成果驗收檢核表或詳細評估驗收檢核表製作2份,逐項檢核驗收
四、補強設計驗收完畢後,製作經費支出明細表。
五、依經費核銷規定掣領據(領據金額為依教育局規定)。
六、以下核銷文件送教育局工程營繕科請款。
1.領據(依實際支出金額掣據)。
2.支出明細表正本。
3.結算驗收證明書正本。
4.補強設計成果驗收檢核表(或詳細評估驗收檢核表)正本。
5.列印完成校舍耐震資訊網進度填報之頁面(已轉移)。
6.成果光碟(請先檢查光碟內容是否完整)。
7.核定公文及經費表影本(應蓋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章)
五、依經費核銷規定掣領據(領據金額為依教育局規定)。
六、以下核銷文件送教育局工程營繕科請款。
1.領據(依實際支出金額掣據)。
2.支出明細表正本。
3.結算驗收證明書正本。
4.補強設計成果驗收檢核表(或詳細評估驗收檢核表)正本。
5.
6.成果光碟(請先檢查光碟內容是否完整)。
7.核定公文及經費表影本(應蓋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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