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日 星期四

輔導主任職掌

1.綜理輔導室相關業務。

2.擬定輔導工作、行事曆及章則。

3.規劃與統籌友善校園發展活動事項、學生輔導與諮商、學生個案輔導研究及推廣。

4.規劃及整編輔導室預算及各項輔導業務統計資料事項 。

5.規劃推動特殊教育實施方案、家庭及社會資源聯繫。

6.組織及運作輔導室相關委員會、辦理親職座談、家庭訪視等活動。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021年9月1日 星期三

輔導相關法規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學生輔導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70058
|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70066
|學生轉銜及服務辦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70067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150039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60086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供家庭教育或諮商輔導辦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8005
|性別平等教育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80067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80069

2021年4月30日 星期五

108學年度下學期暨109學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成果填報上傳講習

成果資料上傳作業期限延至110年6月3日,請各校務必在截止期限前完成成果資料上傳作業


二、成果上傳說明(點檔名連結)

三、上傳網址:bit.ly/tc-epa


四、預計110/6/10(四)辦理典範觀摩輔導會議(因疫情順延)

2021年3月25日 星期四

臺中市110學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網路填報說明會

 一、教育優先區計畫網路填報審查系統網址https://epa.ntcu.edu.tw/

二、110學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全文、網路填報系統使用手冊請登入教育優先區計畫網路填報審查系統後至學校端入口上方點入資料下載區下載,請務必詳閱計畫內容及系統操作手冊。
 1.學校填報系統帳號為教育部學校代碼(193***或064***之6碼數字),各校請僅由一位承辦主任負責上網填報。為維資安本系統不得由不同人員上網填報,亦不宜將帳號密碼告知他人。
 2.忘記密碼請點選「忘記密碼」連結,輸入學校代碼、承辦人姓名及新密碼寄送電子郵件信箱,系統將寄發新密碼電子郵件。
 3.若因為學校更換承辦人,未交接帳號密碼資料,或其他特殊原因,無法取得密碼,請寄送電子郵件至服務信箱,主旨註明「重設密碼」,並於信件內容詳列「學校代碼、承辦人姓名、承辦人職稱、承辦人電子郵件信箱及承辦人聯絡電話」,經教育優先區計畫工作小組確認資料正確後,即重置密碼,並回信通知。
三、填報說明:詳細填報說明請見網路填報系統使用手冊(按此連結)
 1.步驟一:檢視可申請項目/申請補助經費。本年度系統會依據近三年符合該補助項目且曾提出申請之學校,由系統自動匯入可申請之補助項目。請各校在「110 學年度填報申請區」點選欲申請之補助項目,並依照網頁指示,進行補助項目申請填報,填寫完成後,列印「補助項目申請計畫書」。本年度改線上填寫申請計畫書,計畫書內容各欄位請注意字數限制。
 2.步驟二:上傳檢附資料。如有申請補助項目,依前述步驟完成經費概算及計畫書填寫後,下載列印由系統產出之「補助項目申請計畫書」經承辦人、主(會)計及校長核章後,掃描電子檔案,依照網頁指示上傳計畫或相關檔案至指定位置。
 3.如欲新增申請非系統判定之補助項目或近三年均未申請補助之學校,請點選「改採指標界定程序判定」或「經系統判定無可申請補助項目」之學校,系統會顯示「填寫學校資料」選項進行填報,再由系統判定符合指標與可申請補助項目。重新填報指標界定資料後,需另印「學校指標界定調查表(由系統產出之I~1表)」經校長核章後掃描上傳至填報網站」。
  4.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若實施計畫內容涉及個人資料,該詳細資料僅留於學校存查備用。若以電子檔上傳,學生姓名部分請務必隱藏部分名字,例如:王○○。
 5.經費補助項目內涵、補助原則及補助基準請詳閱計畫P.9-P.18說明。
四、110學年度填報作業期程:詳細內容請見教育優先區計畫(自行下載及計畫精神內涵暨填報說明簡報(按此連結)
 1. 3/1~3/30為網頁填報測試作業,學校試填資料將於3/31刪除。
 2. 4/1~4/20為正式填報時間,各校務必於4/20前完成填報,並下載列印由系統產出之填報計畫逐級核章掃瞄上傳。如上傳檔案非由系統產生之計畫或未核章,將被退件要求重送。
 3.4/22~4/27進行未填報學校申請補填作業,本市初審小組訂於4/27-4/30進行第1次初審,預計4/30完成初審。各校請於4/30起上網檢視初審情形,如經費被刪欲申請退件修正,務必於5/5前申請退件。被退件或自行申請退件學校,務必於5/11(四)前完成修正及重新上傳計畫
 4.教育部於6/11前會完成各縣(市)政府補助需求計畫複審作業。請各校於6/11~6/30自行上網檢視教育部複審結果。並於7/20前依據複審結果及複審意見修正計畫並上傳至填報網站(不需修正也要上傳原計畫)。
五、計畫執行須知:
 1.經核定受補助學校應於110年7月20日前,依照教育部複審意見修正計畫(含調整後經費概算表) ,上傳至教育優先區填報網站。以利教育局能列印「各校修正後計畫上傳校數統計表」及掣據函報教育部請領第一期經費,盡速辦理撥款作業。
※教育部核定補助經費後,教育局需確認所屬申請學校上傳修正後計畫(含經費概算表)完竣,列印「各校修正後計畫上傳校數統計表」經局長核章,始能掣據函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請領第一期經費。
 2.計畫經審查核定應後之經費支用應依相關規定辦理,非經報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審核同意,不得有改分配或調整補助項目內容事宜,教育局依規需「嚴予列管」。
 3.執行期程:110年8月至111年7月底。110年8月31日前,學校應繳交成果報告並上教育優先區填報網站列印「學校經費核結表」經校長核章後,送市政府教育局辦理經費核結如有餘款,應依規定繳回
※111年9月30日前,教育局需辦理經費核結
六、108學年度下學期暨109學年度教育優先區訪評工作期程說明:
 1.預定4/30(五)辦理成果上傳填報說明會,請各校於5/21(五)前完成上傳實施成效檢核資料。
 2.管考工作小組預定於5/28前完成實施成效書面資料審查評分。
 3.預定6/10(四)於定點學校辦理典範學校分享活動:擇特優學校5所為典範學校(其中1所為定點學校)進行典範分享,未上傳資料或經檢核資料審查評分未達70分(待改進)學校,需至定點學校觀摩並輔導完成資料上傳。

2019年12月23日 星期一

109-111年度臺中市校舍補強工程設計審查作業說明(110年部分修改)

※招、決標
  一、辦理招標簽核採購金額含核定之補強設計及監造金額
          參考檔案:採購金額達公告金額以上簽採購金額達未達公告金額參考簽
  二、辦理招標:校舍耐震資訊網專案網站工程會招標文件範本
       1.作業規範
       2.合約文件參考範本          
       3.是否訂定底價或價格是否納入評選等問題請詳最有利標作業手冊
  三、簽核審查費等工程管理費(行政業務)支用內容:
       1.經費金額:補助行政作業費用

       2.支用範圍:校舍耐震資訊網專案網站
         *審查費、「集中審查」膳費(含茶點)及印刷費、文具等一般事務費
             (98年2月27日院授人考字第0980061078號行政院函釋)
         *校舍耐震能力補強設計審查委員審查費用(教育部98.7.1函檔案)
  四、本案進度管控
        1.請109年進行補強工程學校盡快決標
        2.預計進度填寫
         *期初報告:決標後20日(如2/11決標,3/03交報告)
         *期初審查:決標日+30日(如2/11決標,初審3/13)
         *期末報告:通過審查後40日(如2/11決標,4/22交報告)
         *期末審查:決標日+80日(如2/11決標,期末審5/02
)
         *完成審查:決標日+110日(如2/11決標,完審6/21)
※決標、簽約
  一、注意承攬廠商講習參訓有效期限
       1.參訓證書如已過期請承攬廠商需再參加講習
       2.參訓證書影本要留存或放入合約中(日後審計單位會查核)
  二、正式公文要求承攬廠商依約履約(公文稿參考檔案)
       1.報告書送達期限(期初報告:決標次日起第20日、期末報告:期初審查通過次日起第40日)
       2.發文請副知教育局及永春國小
       3.決標後請即連結以下網址表單,填寫完整廠商及學校聯絡人詳細聯絡資料,
          以利安排審查通知事宜。       (https://goo.gl/forms/JkgRkkYOCHMthJKm2)
  三、申請帳號:承攬廠商補強設計結果上傳用(市立中小學已轉移系統)
       1.準備文件:(電子檔)
          帳號申請表(校舍耐震資訊網下載):廠商填寫帳號申請表並轉交學校。
          由學校彙整「帳號申請表」與掃描「契約書影本含甲、乙雙方及標的物名稱」─
          封面或(標的物名稱頁)、決標紀錄、雙方用印處
       2.於決標次日起30日內將上述文件傳送教育局工程營繕科彙整通知國震中心。
※參加審查會議
  一、注意報告書送達日期:請承攬廠商用公文送達學校
  二、審查時間、地點以公文通知各校,各校請正式公文要求承攬廠商準時到場進行簡報
           (審查前1日,請再以電話提醒廠商)。
  三、審查時間、學校配合事項及學校應負擔費用將先以mail通知各校。
           公文安排時間為表定時間,到場時間請以mail通知之實際到場時間為準。
  四、乙方承攬人負責簽證者應親自出席審查會,並依期初審查報告內容做20分鐘簡報。
  五、審查時應帶費用及資料
       1.審查費用及領據:由學校帶到現場,按棟給付審查費(非依招標案件給付),
         支付每棟(場)3人,召集人2,500元、審查委員2人各2,000元)
       2.報告書每棟各5本(委員3人、廠商、學校各1本)及契約書副本乙本。
       3.排定負擔之茶水(茶點)、餐盒(便當)、印刷及文具...等費用。
       4.審查會簽到表:期初簽到表(補強)檔案期末簽到表(補強)檔案
                                      期初簽到表(詳評)檔案期末簽到表(詳評)檔案
       5.審查表電子檔:
請先檢查
          補強:期初審查表檔案期末審查表檔案期末複審表檔案期末書審表檔案
      
 6.審查通過當次需完成補強工程預算總表三方簽名,並請於期末審查時提供工程預算總表檔案。
          (工程預算總表空白表工程預算總表範本補強工程學生安置計畫範本臺中市範例 )
       7.請學校總務主任及協助記錄人員務必到場出席,辦理支付審查費、膳費、印刷文具費用
          及審查表紀錄(審查意見打字)等行政作業事宜。
          各校期初審查工作檢核表內容期末審查工作檢核表內容
  六、審查事項及表件攜回
       1.請事先瀏覽報告內容,補強建議方案意見可盡早溝通,或於審查會中提出說明。
       2.紀錄(審查表)正本及簽到表掃描,紀錄(審查表)影印,影本交給廠商,正本由學校帶回。
       3.現場決定期末審查會議日期     
※驗收、結算核銷作業
  一、校舍管理系統填報進度(補強設計相關單位辦理事項)。
  二
、寄送成果光碟、補強設計審查資料檢查表詳細評估驗收檢核表
          各次補強設計(詳細評估)紀錄(審查表)及補強工程預算總表影本至國震中心。
三、完成驗收作業,製作結算驗收證明書(至少3份),完成逐級核章及蓋印。
       1.審查通過後,通知廠商將補強設計結果上傳校舍管理系統,完成後通知學校進行確認。
       2.請廠商函文完成履約報告,並將補強設計成果報告書、圖說文件、成果光碟等資料交接給學校
         *報告書及光碟內都要有審查會紀錄(審查表)及工程預算總表掃描檔,成果報告書要有技師簽證、執業圖記。
         *學校需依驗收程序簽辦採書面驗收及主驗人員等事宜。
         *依補強設計成果驗收檢核表
詳細評估驗收檢核表製作2份,逐項檢核驗收
  四、補強設計驗收完畢後,製作經費支出明細表。
  五、依經費核銷規定掣領據(領據金額為依教育局規定)。
  六、以下核銷文件送教育局工程營繕科請款。
       1.領據(依實際支出金額掣據)。
       2.支出明細表正本。
       3.結算驗收證明書正本。
       4.補強設計成果驗收檢核表(或詳細評估驗收檢核表)正本。
       5.列印完成校舍耐震資訊網進度填報之頁面(已轉移)。
       6.成果光碟(請先檢查光碟內容是否完整)。
       7.核定公文及經費表影本(應蓋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章)

2019年11月22日 星期五

108年度臺中市教優區管考輔導觀摩計畫及成果上傳說明

請自行連結以下資料網站及資料
一、108年度成果上傳本市教育優先區成果網站:http://epa.tc.edu.tw/
    1.進入網站請先登入,帳號:學校之教育部代碼(6碼),密碼:a123456789
    2.登入後請務必修改密碼,再點選補助項目,依網站說明上傳成果檔案。
二、成果上傳截止時間為108年12月22日(一)下午11:00
    各校請務必於期限內依網站說明上傳成果資料,以利委員進行評分。
三、108年度臺中市教育優先區管考輔導訪評計畫
108年度實施成效考核及成果報告表
成果網站於12/27至1/6個別開放典範學校及受輔導學校,得於開放時間補上傳或修正成果資料。受通知為受輔導學校如完成上傳,請於排定觀摩輔導當日,攜筆電到場,由輔導委員檢視成果資料後,另予評分。

2019年9月12日 星期四

1080912-108學年度下學期暨109學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填報注意事項

一、教育優先區計畫網路填報審查系統網址https://epa.ntcu.edu.tw/
二、108學年度下學期暨109學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全文、網路填報系統使用手冊請登入教育優先區計畫網路填報審查系統後至學校端入口上方點入資料下載區下載,請務必詳閱計畫內容及系統操作手冊
學校填報系統帳號為學校代碼,各校請僅由一位承辦主任負責上填報為維資安本系統不得由不同人員上網填報亦不宜將帳號密碼告知他人)
三、指標界定調查:
1.本年度9/2起開始試填,以熟練系統操作程序,試填資料將於9/30全部清空
  學校所填報資料以9/30為基準日,請詳實調查後,於10/1起開始填報。
2.學校填報之指標界定調查資料,應於填畢指標資料後,於網站上列印「I-1指標界定調查紀錄表」,經校長核章後,轉成電子檔案於申請首頁上傳
四、補助項目申請:
1.請各校確實依網路指引填入補助項目申請,並上傳計畫(含經費概算表)。
2.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若實施計畫內容涉及個人資料,該詳細資料僅留於學校存查備用。若以電子檔上傳,姓名部分請務必隱藏部分名字,例如:王○○
3.請於填畢補助項目經費申請後,列印網站上之「I-2經費需求彙整表」,經校長核章後,轉成電子檔案於申請首頁上傳。
(經系統判別無法申請任何補助項目,I-2經費需求彙整表免上傳)
五、本年度線上填報作業期程:
1. 9/2~9/30前為網頁填報測試作業,學校測試資料將於9/30刪除
2. 10/1~10/20為填報時間,各校務必於10/20前完成填報及指標界定調查紀錄表、經費需求彙整表逐級核章掃瞄上傳。
3.本市初審小組訂於10/21~10/25進行初審及未填報學校催件作業,並將於教育局網站公告未填報學校。
4.預計10/24完成初審,各校請於10/25起上網檢視初審情形,如經費被刪欲申請退件修正,務必於10/30前申請退件。
被退件或自行申請退件學校,務必於11/7(四)前完成修正及重新上傳計畫,經費如有修正並應重新上傳經費需求彙整表。
5.教育部於11/20~12/10完成各縣(市)政府補助需求計畫複審作業。 
請各校於12/13~12/20自行上網檢視教育部複審結果,如有疑義擬申覆者,12/20前主動提報教育局彙整。
教育部訂於12/25召開審查結果說明會及完成縣市申複作業。
六、計畫執行須知:
1.經核定受補助學校應於108年1月31日前,依照教育部複審意見修正計畫含調整後經費概算表) ,並上傳至教育優先區填報網之「教育部複審後修正計畫上傳區」。以利教育局能列印「各校修正後計畫上傳校數統計表」及掣據函報教育部請領第一期經費,盡速辦理撥款作業。
※107年度起,教育局需於教育部核定補助經費後,確認所屬申請學校上傳修正後計畫(含經費概算表)完竣後,列印「各校修正後計畫上傳校數統計表」經局長核章後,始能掣據函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請領第一期經費。
2.計畫經審查核定應後之經費支用應依相關規定辦理,非經報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審核同意,不得有改分配或調整補助項目內容事宜,教育局依規需「嚴予列管」。
3.執行期程:109年2月至110年7月底
 (1)109年月底前,辦理完成「補助項目三:充實學校基本教學設備」。
 (2)109年12月底前,辦理完成「補助項目五:補助交通不便地區學校交通車之『交通車購置補助』」、「補助項目六:整修學校社區化活動場所」。
 (3)110年7月底前,辦理完成「補助項目一:推展親職教育活動」、「補助項目二: 補助學校發展教育特色」、「補助項目四:發展原住民教育文化特色及充實設備器材」、「補助項目五:補助交通不便地區學校交通車之『租車費補助』及『交通費補助』」。 
4.110年9月15日前,學校應繳交成果報告,並上教育優先區填報網站列印「學校經費核結表」經校長核章後,送市政府教育局辦理經費核結,如有餘款,應依規定繳回。
  110年9月30日前,教育局需辦理經費核結。
六、經費審查原則請詳閱計畫P42-P49說明。
本填報注意事項電子檔
108學年度下學期暨109學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
108學年度下學期暨109學年度網路填報審查系統使用手冊 - 學校版
說明會簡報-精神與內涵暨填報作業說明

2019年8月26日 星期一

1080827申請補強工程經費填報說明會

 一、說明會簡報(連結)
 二、教育部經費申請事宜公文(1080712臺教國署國字1080076224號)
 三、補強經費審查資料提送注意事項(連結)
     A.少子女化教室使用現況調查表核章確認版(連結);填寫範例(連結)
         教室間數合理計算表(連結)
     B.師生安置計畫核章確認版(範本連結)(範例連結)
     C.部分詳細評估資料(由永春整理)
     D.其他證明文件(ex.非營利幼兒園、偏遠地區宿舍))(例連結)
 四、申請「拆除重建」應檢附資料(連結)
     1.少子女化教室使用現況調查表核章確認版
     2.全校校舍教室配置圖
     3.師生安置計畫核章確認版
     4.土地產權證明書
     5.詳細評估鑑定報告書(由永春整理)
     6.檢附重建校地是否須執行水土保持工程之證明文件
        (請至https://serv.swcb.gov.tw/)下載
     7.說明「現有班級數」與「未來5年最大班級數」之文件(範例連結)
     8-11項請見檢附資料說明

※學校辦理事項
 一、填寫補強經費需求調查表(連結)
         請連結以下網址或掃描下面QR Code填寫調查表單
         https://forms.gle/JAE9HNPWCcxDt62K8
         
       1.補強設計含監造費用計算表(連結)
          教育部「補強設計及監造費」之參考單價計價方式-1071025修正(連結)
       2.補強工程含設計監造費用計算表(連結)
       3. Is值介於80至100間校舍詳評經費核定表(連結)
 二、資料上傳Google雲端共用資料夾(請提供上傳人員mail信箱)
        檔名:學校編碼+校名_資料名稱
        如:193655永春_A.少子女教室使用現況調表、
                 193655永春_B.師生安置計畫、
                 193655永春_C.部分詳細評估結果(C1棟)、
                 193655永春_D.其他證明文件-非營利幼兒園
   ※務請於108/9/2前完成填報及資料上傳

2019年5月30日 星期四

總務相關法令

採購及事物類

政府採購法(連結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
採購法施行細則(連結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
臺中市工程營繕相關規定(連結臺中市教育局工程營繕科業務)
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工程採購契約變更單價編列及議價注意事項(連結臺中市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臺中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洽請代辦工程採購作業要點(連結臺中市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臺中市政府各機關學校辦理公共工程基本設計審議作業規定(連結臺中市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臺中市政府所屬機關工程管理費及工作費支用要點(連結臺中市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臺中市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採購作業要點(連結臺中市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小額採購作業要點(連結臺中市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臺中市政府標案管制考核實施計畫(連結臺中市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工友管理要點(連結全國人事法規釋例網站)
勞動基準法(連結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連結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
勞工退休金條例(連結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
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連結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
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行政助理進用及管理要點(連結臺中市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臺中市政府各機關學校工友人力替代方案(連結臺中市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職業安全衛生法(連結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連結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連結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

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連結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
建築物昇降設備及檢查管理辦法(連結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連結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連結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連結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
臺中市立各級學校退縮無遮簷人行道提供公用事業單位設置設施使用作業要點(連結臺中市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國民中小學設備基準(連結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及所屬學校報廢財物轉撥原則(連結臺中市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臺中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經管已報廢市有財產處理原則(連結臺中市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臺中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空餘校舍活化實施要點(連結臺中市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接受贈與財產作業要點(連結臺中市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出納類

臺中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專戶及保管品管理要點(連結臺中市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臺中市政府各機關學校收入憑證使用管理要點(連結臺中市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文書類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機關學校公務機密維護實施要點(連結臺中市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臺中市市庫集中支付作業程序(連結臺中市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其他

臺中市機關學校一般廢棄物代清除處理收費標準(連結臺中市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飲酒及酒後駕車懲處要點(連結臺中市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與廠商互動須知(連結臺中市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機關學校辦理採購案件機密維護措施實施要點(連結臺中市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教育部補助老舊廁所整修工程作業要點(連結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連結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