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優先區計畫網路填報審查系統網址(https://epa.ntcu.edu.tw/)
二、111學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全文、網路填報審查系統使用手冊請登入教育優先區計畫網路填報審查系統後至學校端入口上方點入資料下載區下載,請務必詳閱計畫內容及系統操作手冊。1.步驟一:檢視可申請項目/申請補助經費。依照網頁指示,進行補助項目申請填報,線上填寫申請計畫書完成後,列印「補助項目申請計畫書」。
1. 3/1~3/30為網頁填報測試作業,學校試填資料將於3/31刪除。
2. 4/1~4/20為正式填報時間,各校務必於4/20前完成填報,並列印由系統產出之填報計畫逐級核章掃瞄上傳。如上傳檔案非由系統產生之計畫或未核章,將被退件要求重送。
3. 4/22~4/27本市初審小組進行第1次初審,預計4/27(三)完成初審及統一退件。
1.經核定受補助學校應依核定結果及委員審查意見,於教育部國民教育及學前教育署核定公文日期三週內完成線上修正計畫申請書(含經費概算表) ,並重新列印,再逐級核章後掃描上傳至教育優先區填報網站。以利教育局能列印「各校修正後計畫上傳校數統計表」及掣據函報教育部請領第一期經費,盡速辦理撥款作業。
2.計畫經審查核定應後之經費支用應依相關規定辦理,非經報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審核同意,不得有改分配或調整補助項目內容事宜,教育局依規需「嚴予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