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30日 星期二

111學年度臺中市教育優先區實施成效檢核說明

一、111學年度臺中市教育優先區管考暨輔導訪評工作計畫

  實施成效檢核表及學校執行成果報告(請點此連結計畫檔案)

二、成果上傳說明:請點此連結說明PPT

三、成效檢核資料上傳網址:bit.Ly/tc-111epa

四、111學年度執行教育優先區計畫管考進度

    1. 辦理成果上傳操作研習:112/5/30(二)

    2. 成果上傳截止:112/6/20(二)

    3. 委員完成評分:112/6/30前

    4. 辦理典範觀摩輔導會議:訂於112/7/27(四)假后里國小辦理


備註:鑒於本工作計畫執行期程至7月底,部分學校於成果上傳截止日前計畫尚未辦理完畢,無法提供完整成果內容。建議學校針對已執行部分提供成果外,尚未執行部分可呈現預計辦理內容及特色,管考小組於檢核時將列入執行成效評分

2023年3月25日 星期六

臺中市112學年度教育優先區畫網路填報說明會

 一、教育部補助學校教育經費統合網站(以下簡稱經費統合網站)首頁網址(https://sca.ntcu.edu.tw/

  教育優先區學校操作手冊(請按此連結)
二、112學年度填報作業期程:詳細內容請見教育優先區計畫及計畫精神內涵暨填報說明簡報(按此連結)
 1. 3/1~3/30為網頁填報測試作業,學校試填資料將於3/31刪除。
 2. 4/6~4/26為正式填報時間,各校務必於4/26前完成填報,並下載列印由系統產出之填報計畫逐級核章掃瞄上傳。如上傳檔案非由系統產生之計畫或未核章,將被退件要求重送。
 3. 5/2~5/15縣市預審期間。本市初審小組5/8前完成第1次預審,預計5/9(三)完成預審及統一退件
 4. 5/9起請各校上網檢視初審情形,如欲申請退件修正,請於5/11(四)前申請退件。
    5. 5/9~5/15 為被退件或自行申請退件學校修正補件時間,務必於5/15(一)前完成修正及重新上傳計畫
三、計畫執行須知:
 1.經核定受補助學校應依核定結果及委員審查意見,於教育部國民教育及學前教育署核定公文日期三週內完成線上修正計畫申請書(含經費概算表) ,並重新列印,再逐級核章後掃描上傳至教育優先區填報網站。以利教育局能列印「各校修正後計畫上傳校數統計表」及掣據函報教育部請領第一期經費,盡速辦理撥款作業。
 2.計畫經審查核定應後之經費支用應依相關規定辦理,非經報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審核同意,不得有改分配或調整補助項目內容事宜,教育局依規需「嚴予列管」。
 3.執行期程:1112年8月至113年7月底。113年8月31日前,學校應繳交成果報告並上教育優先區填報網站列印「學校經費核結表」經校長核章後,送市政府教育局辦理經費核結如有餘款,應依規定繳回
※112年9月30日前,教育局需辦理經費核結
四、各補助項目補助額度及基準暨計畫注意事項,請詳見111學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及本填報注意事項。

五、111學年度教育優先區訪評工作期程說明:
 1.預定5月底前辦理成果上傳填報說明會,請各校於6/15前完成上傳實施成效檢核資料。
 2.鑒於本工作計畫執行期程至7月底,部分學校於成果上傳截止日前計畫尚未辦理完畢,無法提供完整成果內容。建議學校針對已執行部分提供成果外,尚未執行部分可呈現預計辦理內容及特色,管考小組於檢核時將列入執行成效評分。
 3.管考工作小組預定於6/30前完成實施成效書面資料審查評分。
    4.預定7月份於定點學校辦理典範學校分享活動:擇特優學校5所為典範學校(其中1所為定點學校)進行典範分享,未上傳資料或經檢核資料審查評分未達70分(待改進)學校,需至定點學校觀摩並輔導完成資料上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