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9日 星期四

113學年度教育優先區管考訪評計畫研習

5/29時數已核發,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檢視研習紀錄

一、113學年度臺中市教育優先區管考暨輔導訪評工作計畫(點此連結計畫)

  實施成效檢核表及學校執行成果報告(請點此連結檢核表  點此連結說明製作成果報告檔案)

二、成果上傳說明:請點此連結說明PPT

三、成效檢核資料請上傳:經費統合網站
經費統合網站因辦理移機作業,網站暫停服務時間:114年06月02日(一)上午8點至114年06月05日(四)上午8點30分。
網站網址於6月5日起變更為 https://sca.k12ea.gov.tw/SCA/ 

四、113學年度執行教育優先區計畫管考進度

    1. 辦理成果上傳操作研習:114/5/29(四)

    2. 成果上傳截止:114/6/23(一)

    3. 委員完成評分:114/6/30前

    4. 辦理輔導訪視:114 年 7 月 21 日至 114 年 7 月 25 日,

  訪視對象:成效檢核經書面審查成績未達70分學校,並邀請特優學校到校進行典範分享。


備註:鑒於本工作計畫執行期程至7月底,部分學校於成果上傳截止日前計畫尚未辦理完畢,無法提供完整成果內容。建議學校針對已執行部分提供成果外,尚未執行部分可呈現預計辦理內容及特色,管考小組於檢核時將列入執行成效評分

2025年3月17日 星期一

臺中市114學年度教育優先區申請填報說明

 一、教育部補助學校教育經費統合網站(以下簡稱經費統合網站)首頁網址(https://sca.ntcu.edu.tw/SCA/
二、114學年度計畫填報作業期程
 1. 3/4~3/28為網頁填報測試作業,學校試填資料將於3/28刪除
 2. 4/2~4/22為正式填報時間,各校務必於4/22前完成填報,並下載列印由系統產出之填報計畫逐級核章掃瞄上傳。如上傳檔案非由系統產生之計畫或未核章,將被退件要求重送。
 3. 4/23~5/15縣市預審期間。本市初審小組5/1前完成預審、5/2統一退件各校如欲申請退件修正,請於5/13前告知承辦人協助辦理退件。
    4. 預審被退件或自行申請退件學校修正補件時間,請務必於5/15(四)前完成修正及重新上傳計畫
三、計畫執行須知:
 1.受補助學校應於教育部國民教育及學前教育署核定公文日期三週內,依核定結果及委員審查意見完成線上修正計畫申請書(含經費概算表) ,並重新列印,再逐級核章後掃描上傳至教育優先區填報網站。以利教育局能列印「各校修正後計畫上傳校數統計表」及掣據函報教育部請領第一期經費,盡速辦理撥款作業。
 2.計畫經審查核定應後之經費支用應依相關規定辦理,非經報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審核同意,不得有改分配或調整補助項目內容事宜,教育局依規需「嚴予列管」。
 3.執行期程:114年8月至115年7月底115年8月31日前,學校應繳交成果報告並上教育優先區填報網站列印「學校經費核結表」經校長核章後,辦理經費核結如有餘款,應依規定繳回
※115年9月30日前,教育局需辦理經費核結
四、各補助項目補助額度及基準暨計畫注意事項,請詳見114學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及本填報注意事項。
填報注意事項(請按此連結)